【房屋行政征收及行政复议纠纷】成功达成和解方案,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房屋征收补偿

【案件编号】(2016)粤06行初38号

【委托人员】黄某

【对方人员】佛山市某区人民政府、佛山市人民政府

【审理程序】一审

【代理结果】成功达成和解方案,为委托人黄某争取到依法应得的房屋征收补偿

【代理单位】广东科韵律师事务所

【代理律师】邓春燕律师、周丹华律师

 

一、基本案情

黄某的房屋所在的建筑楼宇整体被列入了政府征收范围,周围的邻居已经陆续按照政府的要求签订了征收协议,但黄某迟迟不愿签订。因为,黄某认为政府所提供的征收补偿标准过低。为此,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黄某曾提起行政复议,但没有获得支持。遂后,黄某委托我所提起行政诉讼,希望通过诉讼继续争取合法权益。

二、代理过程与结果

我所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与黄某充分沟通了解案情,并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案例后,制定了诉讼与谈判并重且同时进行的策略。一方面,积极提起诉讼,通过提供大量证据,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佛山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起诉意见中一一指出对方存在的征收程序瑕疵问题和征收补偿标准偏低的问题;另一方面,积极与对方保持和解协商的谈判沟通,有理有据地坚持要求依法依规获得合乎标准的征收补偿。

代理结果:在双管齐下的努力下,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一致的和解方案,我方委托人黄某获得了合理的征收补偿方案,遂撤回起诉,高效地实现了案结事了。

三、律师点评

我们办理案件是为了解决纠纷问题,追求的是案结事了,争取最大限度地实现委托人的利益。所以,诉讼不应该只是机械地诉讼,而是全方位地制定解决问题的策略,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达到最终解决问题的目的。